2021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9号)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9〕35号),我省今年继续组织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省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招募任务、原则、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任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量化测评、公平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一线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为2年。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组织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林业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纳入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
(二)招募原则
1.公开透明。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方案、选拔原则、招募程序、量化标准和招募结果对外公布,全程公开透明。
2.公平公正。岗位需求条件明确、清晰,系统按照统一量化评分标准,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3.择优选拔。系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自动排序,按分值高低确定招募派遣对象。
(三)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校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毕业院校须是广东省内高校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范围。
(四)招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大专及以上普通类全日制学历,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应届毕业生应有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须有毕业证书)。
3.身体健康。须提供体检表,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执行。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30日后出生)。
5.符合招募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0日9:00至5月21日18:00。
2.报名方式:
(1)个人登录专题网站注册,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和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打印《广东省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须填报是否服从系统调剂到其他岗位。在网上报名时段内,审核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前,报名人员可使用注册账号登录专题网站查看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和相关信息,并调整和修改所填报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和提交的纸质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凡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不一致的,涉嫌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现场确认
1.2021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交到所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老师、联系地点及联系方式:
(东莞校区)行政楼218办公室,联系人:拜合提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96007;
(湛江校区)学生饭堂四楼418室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759-2388546。
2.外省生源往届毕业生和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未承担“三支一扶”任务的深圳、珠海、佛山和东莞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核。
3.广东生源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于5月26日前报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如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则提供复印件1份。应为半年内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体检医师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给出明确体检结论(合格或不合格)、有体检医师签名、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印章的《体检表》。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1份(非应届毕业生提供)。
4.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相关证明材料。(若没有,可不提交)
6.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若没有,可不提交)
7.高校期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8.属于困难家庭高的需提供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事实无人抚养人员证明、帮扶记录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他人代办审核确认手续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详细事项、优惠政策请登录广东省“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查询。
外国语学院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