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按照广东医科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工通【2017】68号)的工作要求,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要求,经过本人申请,学生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11名申请人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表决,学院审核,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张宇龙,男,现为广东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级5班学生。该同学入学以来,学习态度端正,诚信求实,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加权平均成绩为90.04分,2014—2017三个学年平均分达87.67,曾荣获学校综合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他曾代表学校参加2015年广东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得男子甲组铅球冠军;参加2015年广东省大学生田径冠军赛获得男子甲组铅球冠军;参加2016年“石狮杯”第16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得男子乙组铅球亚军和标枪第七名;参加2016年12月广东省大学生田径锦标赛获得男子甲组铅球第二名和标枪第四名。2017年5月被评为“2016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2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电话:22896411。
外国语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