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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20]  来源:

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工通〔2026〕132号

各学院、教学点:

为做好我校2026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广东医科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评审标准

请各学院、教学点参照《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评审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的要求和程序,尽快组织申请、评审工作。

三、名额分配

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指标已下达我校,其中国家奖学金77名,每人奖励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921名,每人奖励6000元。原则上按各学院、教学点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人数比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初步分配名额请查看《广东医科大学202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四、工作时间节点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9月22日前,完成学生申报及院级审核工作

2.9月29日前,完成院级公示三个工作日

3.10月15日前,完成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4.学校按通知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9月22日前,完成学生申报及院级审核工作

2.9月29日前,完成院级公示三个工作日

3 .10月15日前,学工部组织院系交叉审核(省资助系统)、学校级审核

4.10月30日前,完成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

5.学校按通知要求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请根据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在院级公示完毕后将无异议的结果报送学工部。同时,学院、教学点制定具体的评选细则与学院成立的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一起报学工部备案。其他要求请查看《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要求》(附件3)。

联系人:

骆老师 0759-2388784;luoran@gdmu.edu.cn

冯老师 0769—22896123

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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