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务处下发排课表通知后,各教研室负责人征求老师意见,如有特殊情况,需个人按《申请》手填申请书。
2.各教研室负责人上报课程及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给教学科;
3.教学科根据教研室上报的课程及教学任务的安排,进行排课表(一稿);
4.各教研室负责人和语音室负责人核对课表(一稿)信息,语音室负责人主要负责课室安排事宜;
5.教学科负责人根据核对后的意见整理出课表(二稿);
6.各教研室负责人在教研室内下发(二稿)并征求教研室各教师意见,并将意见汇总给教学科;
7.教学科根据汇总意见,酌情调整出课表(三稿);
8.如遇有争议问题,汇报给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可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商定;
9.定稿由学院负责教学的院长签字后方可发布,发布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改。
外国语学院教学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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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外国语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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