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节假日安排通知、学校校历安排和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15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
学生暑假从7月20日起至9月6日止,共7周。9月7日上课。9月6日为学生缴费、注册时间。
2015级新生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假期
校本部教师、教辅人员暑假从7月20日起至9月5日止,9月6日上班。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调休放假的通知,9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调休, 9月6日(星期日)上班。
因更名工作需要,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党政部门工作人员、更名大学工作相关教职工暑假期间需保持手机通讯顺畅,不宜安排时间较长的出行,如需离开定岗校区所在城市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暑假期间如有申大工作安排,相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更名特色项目组工作需按要求尽快完成,如需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与更名办公室联系。
临床教师的放假办法,由所在医院安排。
三、假期工作
1.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好期末及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
2.学校统一安排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干部承担值班工作。二级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暑假值班安排(包括人员名单、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报学院办公室,并挂网公布值班安排。
3.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台风、卫生防疫等工作。
4.保卫处要加强值班巡逻,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在放假前进行一次检查,消除隐患。
5.后勤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6.学工部、医院管理处、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学院等部门要做好留校、实习学生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